鹏辉能源: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注:2018年8月24日,发行人、黄宇红与实达科技原股东签订《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由发行人、黄宇红对实达科技进行增资,该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实达科技38.89%股权,成为实达科

  技第一大股东,并在实达科技5个董事席位中派出3名董事,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

  份有限公司于2015、2016年度持有深圳市新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60%的股权,达晨盛世和达晨创世自

  2016年6月15日起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降至5%以下,发行人在2017年未将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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