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陈航)1月17日,本报关于6人在恩施东风本田汽车华运特约销售服务店(以下简称恩施东风本田4S店)内购车,共约60万元车款被同一销售顾问冯某要求打入其私人账户钱车均无的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
陈泰旭表示,2019年12月24日上午至中午,该4S店财务值班人员一直在岗。他提供的客户结算登记、pose机清单等相关资料显示,当天上午9:33、10:48、11:55、12:38等多个时段都有客户售后结算信息。当天该4S店pose机清单中,9:39、11:52等多个时段也有消费记录。
至于消费者将购车款项付给销售顾问一事,陈泰旭介绍,该4S店的购车合同明确约定:“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到甲方财务部收银处、或者汇入到甲方指定的公司账户。”
4S店的谈判桌上也贴着醒目的提示语:“除收银台的财务人员外,其他所有公司员工一律不得代收现金。”
“我们从未表示我们没有责任。”陈泰旭说,由于目前该案还在调查当中,该店会积极配合和应对,“我们相信司法的公正,最后会给我们所有人一个满意的结果,我们也会根据最后的结果去承担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
陈泰旭表示,4S店也有损失。已有一台车被冯某私自交给客户,但车款并没有进4S店账户,造成4S店直接损失18万余元。
当初,消费者杨女士和冯某谈好的购车价为19.28万元,冯某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自行做主给杨女士优惠6000元后,将车款收入个人账户,并未上交公司账户。之后,冯某将有财务签字的单据拿到收银室,把相关手续和车领出来交给客户。但该4S店财务核对清单时发现,车主车款并未汇入4S店账户,财务工作人员表示,签字单据上的字不是其本人所签。
此事暴露后,该4S店财务根据冯某留下的订单对客户逐一致电询问,才知他私自收了6名客户的车款和大部分定金。
此事发生后,该4S店增加了两道复核机制,会计在已经确认收款后,赎取车辆合格证和时,财务经理需再次进系统核实车款是否汇入4S店账户。对于车辆放行,需要销售经理和财务的盖章确认,各个岗位相互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