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6日,原告杨某(买方)与被告王某(卖方)在银行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王某同意将其坐落于某小区花园洋房一处出售给杨某,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180万元,王某同意杨某以首付款和银行两种方式一次性支付房款,并于合同签订后交付房屋首付款36万元,144万元,双方同意自行交付房款。该合同签订后,杨某向银行申请了二手房房屋,并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2022年8月25日,原告杨某同被告王某在不动产交易中心签订制式《房屋买卖合同》一份:杨某同意购买王某的房产,上述房产价格为75万元。当天,双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杨某将36万元首付款汇至王某账户,银行依据杨某申请将144万元发放至王某账户。现杨某以王某不当得利、要求王某返还多收取的105万元购房款为由,诉至法院。思考: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两份合同效力如何?
我家狗狗9号被我二女儿赶下楼,娃娃没有赶好,狗狗把我们小区里面一个5岁多的小男孩咬伤了,当时我女儿给我打电话说狗把人咬了,我跑下楼去了娃娃身边,在我当时情急之下也就用我的口给娃娃吸了被狗伤的地方,后面就带娃娃去打了狂犬病针,昨天上午娃娃母亲又和我去给她孩子抽血了,因为父母怕我有已肝,或者霉毒等,娃娃也做了抽血,只是昨天没有拿到检查结果,要今天12点前才能出报告,然后娃娃妈妈今天喊去派所谈要求赔偿的事,我们也愿意,只是这家人是怎么好说话,到时候如果我有染了娃娃什么或者,狗狗咬了的后续费用,大概金额在什么数上合理
对方全责的话,根据资料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要求对方赔偿,学校承担补充责任,有残疾的话需要评残后要求追偿残疾赔偿金等
2022年8月16日,原告杨某(买方)与被告王某(卖方)在银行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王某同意将其坐落于某小区花园洋房一处出售给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