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在长沙经营了两家服装店,并建议同乡及同学王女士投资合伙。双方在2023年5月20日签订了《合伙协议书》,约定王女士每季度可按比例获得利润分红,若店铺亏损也可获得每月1万元。很快王女士就将其夫妻二人的全部积蓄50万元转至张女士。但到当年11月,王女士一共才收到1万元,得到的回复是“经营不善”。之后两人纠葛越来越深,直至“反目成仇”,王女士说感觉自己被骗了,张女士则认为协议部分条款不合理,要求删除条款,或解除合同将50万元转为借款。至今两人未能就此事达成一致。
近日,王女士向记者寻求帮助。12月19日,记者和王女士来到张女士经营的位于金苹果大市场的服装店,张女士认为,协议中提及的“如店铺亏损则一个月给王女士分红1万元”的条款不合理,合伙双方不应同盈不同亏,但王女士不同意协商。
由于双方情绪激动发生口角,双方就此事如何解决未能协商一致。最终,王女士决定走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2月19日,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和张女士的事情,“我的同学们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她们两人是同乡发小,从初中到中专都是同学,毕业后也是闺蜜,“1990年代中期,那个通讯还不是很发达的时候,我们不在一个城市,也一直保持联系”。
2022年,张女士从同学群加了王女士微信,“她经常给我打电话,然后慢慢切入话题,让我投资她在长沙的两间服装店,投50万元”。
王女士当时和她的丈夫在深圳打工,50万元是两人多年来的全部积蓄,她的丈夫起初并不同意这笔投资,“我知道她经营这两家服装店很久了,又有同学感情,就说服了我老公,把这50万元投给了她”。
在王女士和张女士的《合伙协议书》中载明,50万元平均投入张女士的两家服装店,“利润每季度分红一次”,“乙方在店铺有利润的情况下按占股比例进行分红”。
协议约定了在经营亏损时的分配方案,说明“如公司无盈利或处于亏损状态,则按2分利息支付给乙方”,并注明了针对王女士的投资金额,利息为每月1万元。
协议最后说明了退出机制,“合伙人在不给店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主动退伙”,“退伙人可以全额取回原来的出资款”。
在2023年5月20日签完协议并将50万元转入张女士后,“我等到2023年11月初,她才微信转了我1万元,然后也给了我一份报表,说经营不善,那个时候我心里就开始打鼓了”。
2023年12月,张女士就分红事宜联系王女士,“她说我们的协议不规范,钱她拿不出,不能给我每个月保底1万元了,说要不就让我退出,欠的钱打欠条”。
王女士说:“我感觉我被骗了,进了一个套路。”不久后,她接到一陌生女性的电话,才知道张女士位于长沙城北的一家服装店已闭店,有至少三四个人被张女士以投资名义拉入伙又要不回钱,该陌生女性也系其中一位。
当日,记者从该陌生女性口中得知,她在2021年投资了张女士的服装店16万元,前后收到了几万元分红,至今本金还剩十多万元未退还。
记者采访时,王女士的儿子独自跑出了出租屋,王女士只能在其身后追赶,并哄儿子:“乱跑会被坏人抓走……不要随便动别人的东西,不然就打你手手。”
王女士谈及自己的家庭,一度哽咽,儿子身患自闭症,家庭的大部分支出都要用于孩子身上。现在这笔投资血本无归,让本就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
王女士和其丈夫在今年8月离婚,她说:“我独自带着儿子,他今年19岁了,智力二级残疾,生活完全无法自理。我为了照顾他,完全不能出去工作,现在就指着她能把那50万元还给我们孤儿寡母了。”
记者随后将王女士及其儿子送回出租屋。该出租屋不到40平米,里面有一张床、衣柜、冰箱、灶台、洗衣机,但本应摆放餐桌的位置却显得空荡,只因出租屋没有配备,王女士也舍不得买。
租下这间屋子后,王女士唯一买过的她认为贵重的物品,是一台空气炸锅,因为儿子总嘴馋炸制食品,她才想办法存了几个月的钱,买了一台。
为了让儿子不打扰采访,她照顾儿子躺并哄他睡着后,才从床下拿出两张小折叠凳,招待记者坐下。
当日,记者陪同王女士来到张女士店内,张女士见到王女士后情绪激动,她告诉记者:“她来店里三次了,让她儿子在店里脱裤,她最近有点神经质了。”
对于合伙协议,张女士解释:“我们的协议有不合理的地方是不是,同盈不同亏,我亏了还要给2分的利息,我要求她同意终止协议。”
记者问及协议不合理为什么要签字按手印,张女士认为:“我当时不懂,现在觉得有问题,别人告诉我站在法律的角度,这个协议不合理。”
张女士表示,2024年元旦曾让王女士协商协议事宜,并称:“我们现在不叫欠款,是合作,她去年还想让我牢底坐穿,从没跟我聊过。我给了她地址约她来,目的是解除协议。”
对于双方协商结果,张女士称:“我说这几个月难,她讲让我相信自己的经营能力,把2分利息降到1分,我不同意,这叫合作吗?她还在背后到处说我坏话。”
对于解除合同后是否可以马上退还50万元,张女士称:“现在没有。先要解除协议,再商量怎么退款,我现在没有但不是说不退。”
由于两人情绪激动,发生口角,依旧无法协商一致。最终,王女士决定走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