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7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9:00在佛山市南海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会议由董事长TAO HAI(陶海)主持,共137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188,06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80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187,887,810股,占99.9050%,反对票107,858股,弃权票70,732股。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希荻微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24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