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出现多起由于委托诉讼代理人提交的授权委托手续非当事人所签而导致程序违法,案件从而进入再审程序。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就如何规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作如下通知:
1.严禁各种法律服务公司、法律咨询公司从事诉讼代理活动或作为当事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3.注重审查委托诉讼代理人提交的代理手续,原则上由当事人当面在委托书上签名;确实不能到庭的,让当事人提交确系本人委托的视频资料留存卷宗备查;
4.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坚决杜绝因代理手续问题导致案件进入再审程序的情况发生,一经出现将严肃处理。
2024年12月吉林省律协、武汉律协相继发文,如何区分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编者选摘如下:
律师事务所除了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管外,还受律师协会管理,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约束管理。
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为专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人员,一般而言,律师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
法律咨询类公司对从业人员资质没有要求,律师不得在法律咨询类公司执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等。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法律咨询类公司有严格经营范围限制,只能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不得以律师名义开展任何业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