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疑难股权转让之困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照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将其持有的股权通过出售、赠与、互易等方式让渡给其他自然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 股权转让与股份转让:狭义上,股权转让指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转让,股份转让指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广义上,二者统称股权转让。

  · 书面与非书面股权转让:书面股权转让以书面协议约定事宜,可避免争议;非书面股权转让易产生争议,实务中几乎不存在口头转让。

  · 即时与预约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随协议生效或受让款支付即进行;预约股权转让附有特定期限或条件。

  · 支付对价与不支付对价的股权转让:支付对价的股权转让受让方需支付一定对价,不支付对价的股权转让即赠与股权。

  隐名或名义股东转让股权可能导致纠纷,隐名股东转让需名义股东配合,否则易产生冲突;名义股东未经授权擅自转让代持股权,若受让方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实际权利人可能主张权利。未出资到位股东转让股权时,股权受让方可能以欺诈或显失公平为由请求确认或撤销转让协议、拒绝支付或调整股权转让款,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还可能要求转让方补足出资、消除股权瑕疵,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共有股东单方转让股权可能侵害其他共有益,引发合同无效的诉讼。

  工商备案 “阴阳合同” 现象普遍,“阳合同” 用于避税或掩盖公司资产实际情况,“阴合同” 体现真实交易价格。这种操作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还可能导致合同效力被质疑,引发税务风险。一旦被查处,双方将面临追缴税款、高额罚款甚至刑事处罚,同时在合同履行和纠纷解决中,双方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在股权转让纠纷中,管辖法院的确定至关重要。通常,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当事人可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若双方有约定且约定有效,适用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所在地一般无争议,而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通常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转让行为需向该地登记机关履行手续。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审查合同的订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程序要求。其次,对于征得股东同意转让以及股东对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等程序,若未履行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此外,转让时间、主体、受让主体的错误也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对于股权转让纠纷,常见的诉辩主张包括要求支付股权转让款、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确认合同无效等。法院在裁判时,会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当事人的履行情况、是否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因素,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裁决。例如,在认定合同是否可撤销时,会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

  政府对股权转让的监管力度将不断加强,特别是对于涉及国有资产、上市公司等重要领域的股权转让。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股权转让的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对于利用股权转让进行非法利益输送、逃避债务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将加大。

  由于疑难股权转让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市场对专业的法律咨询、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服务的需求将持续上升。专业机构将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交易双方提供准确的评估、合规的方案设计和风险防范建议。

  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股权转让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将更加高效和精准。这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同时也能更好地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跨境股权转让的案例将逐渐增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税收、文化等差异将给股权转让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促使相关法律和服务不断适应国际化的需求。

  在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股权转让中对企业的环境表现、社会责任履行等绿色和社会责任因素的考量将逐渐成为重要的影响因素。投资者和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将更加注重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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