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委宣传部拟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聘期2年,经费预算60000.00元/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三)为本单位作出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确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1.法律顾问执业单位的条件为:由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执业律师,实际办公地点在海口市主城区内。
2.法律顾问律所服务律师的条件为:具有3年以上(不含3年)执业经验和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行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无任何不良信誉记录。
(4)拟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成员介绍(包括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需注明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总牵头人及其联系方式。
四、应聘材料截止时间:有意应聘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按照顺序生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以“律所名称+受聘常年法律顾问”命名。
五、选聘方式:根据报名应聘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及服务方案,由我部综合考察服务能力、服务方案和服务价格等因素择优确定聘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