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的规定,为加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信宜市委、信宜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当是中国党党员。
市委、市政府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出现解除合同情形时,合同终止。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有意应聘的执业律师,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附件有关表格,填写后与相关资料一并当面或邮寄至信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也可将相关资料扫描发到该股的电子邮箱。地址:广东省信宜市红旗路3号信宜市司法局六楼行政执法监督股;邮编:525300;联系人:赵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一)本次公开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