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潜”规则:半路夫妻的分手风波

  2003年,张某在妻子去世后经人介绍结识了李某,二人很快发展成恋人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同居5年后,张某与李某因感情破裂分手。2009年9月,两人在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张某欠李某6万元钱,须在两个月内还清。后来,因张某拒不履行协议约定,为索回欠款,李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原告李某称,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张某应当将他承诺所欠的6万元还清。被告张某则提供了通话录音、短信等证据和证人,证实6万元是“分手费”。因此张某认为,他与李某之间从未发生过欠款这一情况,所以6万元应该是赠与,而不是欠款。张某还反复表示,协议是在李某的威胁下签订的,但并没有提供出这方面的有力证据。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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