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上海金山房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维护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工作依法有序推进,遵循公开、公正、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集团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制度,现就选聘法律顾问公告如下。
就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协助拟定、修改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
审核、修订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济合同、招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公告等文件;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制定谈判法律方案。
对子公司新设、合并、分立、资产收购、投资、租赁、资产转让、资产重组、招投标、股权转让与收购、筹融资等重大经济活动,提出书面法律意见,保障集团公司及各下属企业的合法权益。
对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提供法律评估、法律意见。根据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需要,列席会议,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对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可能或已经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形,在发现后及时给予风险预警提示和解决、补救措施的建议;参与信访接待、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处理。
根据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的授权,代理以非诉讼方式追索欠款、应付索赔、诉前和解等非诉业务。调查收集证据、查询其他单位资信情况、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
根据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的授权,代理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实行减、优收费。
1.依法成立五年以上,组织机构健全,具有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配备有五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
1.素质高,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服务方式:法律顾问为兼职,能根据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需求,提供上门服务,并按双方约定提供法律服务。
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期满后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费用:根据服务工作量合理报价,包含法律顾问服务费、税费、法律意见书、律师函费用等其他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