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与行政复议、诉讼、行政仲裁等方面疑难问题的研究和集中讨论,提出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行政复议、诉讼、行政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一)报名应聘。书面应聘材料一式三份,于2020年9月20日前送或邮寄到始兴县司法局法律事务股(地址:始兴县公园北路91号)。
2.有意应聘的律师由律师事务所推荐,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包括学历、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业务专长、取得的相关荣誉、收费标准等。
(二)资格审查与评审。县委、县政府组织评审工作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法学专家的基本情况、信誉、社会影响力、业务专长、相关业绩、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拟选聘律师或专家人选,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委、县政府对决定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法律顾问的具体职责、服务事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保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