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个百姓都打得起官司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直播间谈法律援助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国家法”新时代。

  习总对法律援助工作非常关心,专门作出了多次重要指示和批示。习总指出“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

  8月5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做客2022年深圳市政府门户网站“深圳政府在线”第四期“政民通”在线访谈直播间,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扩律援助覆盖面”展开了线上交流,本次访谈由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李婷婷主持。

  深圳的法律援助工作起步较早,2008年就制定了《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夯实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基础。通过这次访谈,徐鹏为广大网友对于法律援助的相关疑问进行了解答。

  答1:法律援助的对象包括几类,一是经济困难公民;二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涵盖了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

  答2:《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目前,深圳市、区两级均有法律援助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广东省相关要求,目前全市已经推行市域通办工作,申请事项属于跨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申请人可选择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

  同时,每个区都有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或者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在信访局、仲裁院、妇联、残联、看守所、驻深部队等机构、工厂聚集的社区也设立有法律援助工作站,这些地方每个工作日都有律师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申请人还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12348热线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市法律援助处还专门设有微信值班律师,在线上解答网友的法律咨询,只要关注“深圳司法”公众微信号,在“法治地图”栏目中选择“在线咨询”项目,即可咨询法律问题。

  答3:依靠我市丰富的律师资源,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都建立了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库。法律援助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涉及方方面面,对相关知识和技能储备的“广度”和“深度”都要求不低。市法律援助处对志愿报名律师进行严格的考核筛选,着力打造专业和服务“双优”的援助律师队伍。

  首先,承办人员准入门槛高,新加入团队的一般都是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其次,入库律师需要先参加培训,在值班考核、办案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承办律师库。

  刚刚我们已经讲了会对入库律师进行培训和评选,这是严把入口关,现在就来讲一下我们如何进行质量把关。在律师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和案件结案后,我们有一套质量把控的机制。比如法律援助机构质量控制人员旁听庭审;邀请第三方和专家对案件进行评估; 对当事人满意度的回访调查;对受援人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通过这一系列的综合评定,对案件办理有问题、服务态度不好的承办律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案件办理优良、服务评价高的律师也会给予表彰。有了这些措施,我们深圳的法律援助质量是有保证的,在最近一次的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比中,我们获得全省质量评比第一的殊荣。实际上,我们入库在册的法律援助律师也都很珍惜个人的执业操守和荣誉,绝大多数都能够不计报酬,不辞辛苦,尽最大努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借此机会,我也向他们表达敬意和感谢。

  因此,请市民朋友放心,法律援助是一个民生工程,法律援助机构采取了很多办法加强质量监督和指导,虽然法律援助服务免费的,但法律援助质量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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