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夏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聘4人公告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团队法律智库作用,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进程,根据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银党办〔2017〕50号),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将选聘方案公布如下:

  应聘对象被选聘后,须选派4名律师(熟悉国土、规划、林草等法律法规)担任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常任法律顾问。

  (一)具备相关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

  (七)具有长期从事行政领域法律事务的专长或者优势,熟悉行政法理论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精通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和应诉业务,业绩良好;

  (八)指派的常任服务律师需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执业业绩,并能胜任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事务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有时间、精力和能力协助我局法治工作,共同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进程。

  (一)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八)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市自然资源机构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

  3.律师事务所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等情况,以及服务的单位名称和案例;

  1.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比选律师事务所及人员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确定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的律师参加竞争性磋商。

  2.评比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与中选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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