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工作者最初是为了解决律师资源的不足,开始于80年代,当时基本都是司法所人员在持有此执业证,司法所人员即是国家工作人员有可以诉讼代理,随着国家法律的日益健全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司法所人员不允许在进行代理工作,法律服务所从事业体制逐渐剥离出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依据是司法部的部门规章,民诉法对于代理人的规定明确了基层法律工作者与律师的权利是一致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基本都在乡镇,主要代理的业务也是比较单一的,集中在婚姻家庭、土地纠纷、民间借贷、人损案件等等,有其便利性、收费低廉。根据2020年司法部发布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数据,现在执业的人数大约在10万人左右,具体实际执业人数估计要比这个少,基层法律工作者不用政府出台文件取消,现在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年龄都偏大,自己就会逐步退出法律服务市场。
我所在的地区基本都不在发展基层法律工作者,我202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因为律师的实习期问题,2020年年底注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当年同时注册的只有两个人,执业两年多,收入基本都是温饱,自有自在。无论以何种身份代理案件,都要为当事人负责,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