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小型企业希望能够与员工共享公司利益,但这其中的法律费用和各类方案的复杂性令人望而却步。采取股权激励方案(ESOP)会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但适用成本的高昂和方案设计的难度对于大多小型企业来说并没有实用性。对于其他想采用股权类激励方式的公司而言,期权和限制性股权是较好的选择。但一部分企业还是希望激励方式能够更简单一些,特别是作为小型有限责任公司,也确实没有什么类似上市公司股份可以分享。那么对于这类公司而言,什么样的激励策略较为科学呢?
公司采用员工持股这一激励方式有很多理由。对于一些公司而言,理由可以简单如“就应该这么做”,对于大部分公司而言,采用员工持股方式是出于实用性的考虑。员工持股可以让股东、员工及公司共同受益。
法律上来说,公司所有权是指获得公司收益的权利的集合以及对于公司运营的决策权,基本权利包括获得公司收益的权利、出售公司时获得公司剩余价值的权利、公司运营决策的权利以及出售公司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在非员工持股公司中,员工是通过工资而非权利获得公司的部分收入。员工持股公司是员工享有部分或所有的公司权利。公司股东持股方式取决于公司法律结构。公司一般有三种持股方式:个人独资、合伙公司和有限公司制。在独资的方式下,公司的财产、债务以及收入被视为个人的资产。这类企业必须首先改制成合伙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才能进行员工持股设计。
合伙协议可以使得决策权、利润、资产价值、责任和公司经营的其他方面实现共享。合伙制内可以有多个合伙人,其中并不是所有合伙人都是公司员工。然而,出于潜在的风险考虑,比如单个合伙人需要对整个合伙产生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日常的纳税和公司经营风险,因此,合伙人数量宜多不宜少。5-6人的合伙制是一种成本最低的分享所有权的方式。你甚至可以在网上下载一个合伙协议模板,然后付少量的咨询费给律师让他们审查一下你的协议,然后你就拥有了属于自己公司的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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