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定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9号)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佳政办发〔2015〕11号)精神,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报名地点:佳木斯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6号佳木斯市政府4号楼0237室佳木斯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科)。
需本人到报名地点提交《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等资料,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通过笔试后,由佳木斯市司法局对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人员未能达到1:3比例,由佳木斯市司法局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