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检察院指控,2019年5月12日5时许,当事人郑某驾驶小型客车,行至某路段,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未让已进入路口的机动车先行,与倪某某1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倪某某1及乘车人倪某某2受伤,倪某某1因抢救无效于2019年5月15日死亡。事故发生后,郑某自己和请求周围群众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在现场配合民警调查。经某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考虑被害人倪某某1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某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被害人倪某某2的伤残等级为十级。经某区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第六勤务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郑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倪某某1、倪某某2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郑某支付了丧葬费人民币4万元。另查明,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郑某赔偿死者近亲属及伤者损失4.5万元,并取得谅解。(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重庆睿诚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接受委托,担任郑某的辩护律师。周磊律师在接受郑某委托后,立即着手研究案卷,分析相关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为出庭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开庭时,周磊律师提出,案发后,当事人郑某报警并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赔偿死者近亲属及伤者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所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当事人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该案的成功辩护,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也更加坚定了我所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法律服务的决心。重庆睿诚律师事务所一直相信,客户的信任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重庆睿诚律师事务所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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