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检察工作,强化检察辅助力量建设,东安县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劳务派遣制司法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事检察辅助性工作,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5年9月1日至1988年9月1日期间出生)。
2、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4、报名地点:东安县人民检察院5楼部510室,联系人:李丹,咨询电线、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纪违法犯罪的,按规定解聘合同,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招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大专学历基本工资2100元/月,大专以上学历基本工资2500元/月。
2、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招聘人员的“五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费单位缴纳部分,招聘人员承担“五险”个人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