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传真】黟县法院:进门五分钟 纠纷得化解

  汪某与上官某原是初中同学,后组建家庭,育有一儿一女。婚后,二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2018年3月,双方分居,多次协议离婚未果。2020年6月,汪某向黟县法院古民居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在向被告上官某送达诉讼材料时了解到其正在外地照顾生病的父母,不方便到庭参加诉讼。在征询双方意见后,法官决定通过在线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和在线调解,法官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时,法官着重从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例举了类似的真实案例供双方考虑,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均表示将认真考虑法官提出的调解建议。

  7月28日,原被告双方一起来到古民居法庭,告知法官他们经过认真考虑后,同意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法庭工作人员立即为他们制作了调解协议书,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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