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0日A公司股东李某将其持有A公司100%的股权全部转给自然人C,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20年4月30日,A公司在2020年4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1,000万元,李某最初的投资成本为500万元,李某和C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600万元。则对应的股权转让税收流程及报送资料该如何准备呢?
1、 李某或A公司应该在2020年6月15日内到A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手续。
(1)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手续。
(2)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时间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股权转让行为发生的时点界定严格按《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界定的六种情形执行。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时,应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或《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并报送如下资料:
C.股权转让前一年度的被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及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上月月末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
D.按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A. 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情形的,应提 交对被投资企业有重大影响的国家政策调整文件;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相关证明资料。
B.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的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应提交如人民法院判决书、人民法院调解书、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其他有资质的机构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C. 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情形的,应提交如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复印件、其他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