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为广州市民营企业提供
指导广州市律师行业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向民营企业宣传介绍律师行业的专业特色,方便民营企业根据自身需求,有针对性地自主选择委托相关专业领域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发挥律师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职能,推动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出台。发挥律师群体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等身份的优势,通过提案、建议、议案,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充分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发挥律师担任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优势,开展专题调研,主动向各级党政机关就解决民营经济发展困难建言献策;执业律师发现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执法不公、行政违法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要积极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推动治理整改,促进依法行政,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与公、检、法、司和仲裁等部门积极协调沟通降低民营企业诉讼负担。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组织沟通,安排律师为未聘请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对接服务,提高民营企业的风险防控、风险管理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业律师团队深入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法律咨询,梳理法律风险点,出具法治体检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帮助民营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发挥律师担任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 “广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专家团”“‘暖企行动’法律服务团”的作用,积极推动“一园区一法律顾问”和“一专业市场一法律顾问”,为民营中小企业、初创企业“把脉开方”,提供全方位“管家式”贴身服务。
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充分发挥广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涉外律师作用,建立涉外律师库,组织编写涉外投资法律汇编和案例,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投资贸易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协会及律师事务所调解室(中心)要加强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水平,保障高效调解涉及民营企业的调解案件。对于民营企业申请调解的案件,要及时受理,指派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的律师担任调解员,深入了解调解需求,推动双方达成和解。
依托各专业委至少每两个月一期的法律事务沙龙,邀请民营企业代表、负责人及高管参与,从企业产权管理、股权结构、刑事风险、民商事争议解决、内部治理、税务筹划、劳动人事、知识产权等各种角度,引导民营企业的风险防控意识,降低法律风险,确保企业的快速健康成长。
组织律师事务所从企业产权管理、股权结构、刑事风险、民商事争议解决、内部治理、税务筹划、劳动人事、知识产权等各种角度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产品和目录,促进特色服务。
编制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小册子、民营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指引、不同行业的法律文件范本等参考文件提高民营企业规范发展。
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受委托办理民营企业的专项法律事务,务必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对待企业委托的事务。在服务中发现有关涉民营企业存在冤假错案的,可以组织专家论证,积极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持续跟踪服务;在代理债权人诉讼过程中,谨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尤其避免恶意查封、超标查封,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针对民营企业的实际困难,律师事务所尽可能在律师服务费用上给予适当的收费优惠,以暂缓收费、风险代理、团购服务等形式,着力降低民营企业诉讼成本负担。律师事务所除了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外,还可以采用集约化服务、同类业务打包服务等,创新服务模式,降低法律服务成本,扩大民营企业受益面。
发挥律师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作用,充分调研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出台相关报告,供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