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常见情形及4个典型案例(建议收藏)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而引发的纠纷。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以及董监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常见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包括关联交易、挪用公司资金、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等。

  马某原系A公司股东会任命的海外代表处总代表,其职责为负责海外合作项目,但并非A公司章程规定的董监高。马某从A公司离职后成立B公司,并促成B公司与A公司的前磋商对象达成买卖合同。A公司起诉认为,马某的行为导致A公司与案外公司合作失败,违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故要求马某赔偿A公司损失。

  张某系C公司股东兼总经理,同时担任D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王某系C公司法定代表人。C公司与D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协议》,C公司的合同签字人为王某而非张某。C公司起诉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违反忠实义务,故要求张某赔偿C公司损失。

  李某系E公司股东兼总经理,其另成立F公司。F公司与E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相同,且部分客户存在重合。F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使用E公司办公地址和电话,在宣传册中使用E公司项目作为其业绩进行宣传。E公司起诉认为,李某及F公司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故要求李某赔偿E公司损失。

  何某在担任G公司总经理及董事期间,同时担任H公司董事及监事。根据工商登记,G公司与H公司在经营范围上存在一定重合。G公司认为H公司的营业收入系何某在G公司任职期间利用或牟取G公司商业机会所得,故请求确认何某损害公司利益并赔偿损失,赔偿额为G公司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的营业收入。

  5月14日20:00,法律名家讲堂特邀到开放大学法学教师、北京市东城区依法行政、市民大讲堂主讲教师邓金华老师,全程免费直播,讲解《以案解析: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此外,由于直播时间有限,法律名家讲堂特上线了由邓金华老师录制的高清视频课程《五大公司纠纷实战精要》。课程更加系统、详尽的对股权转让、股东出资等五大公司纠纷的法律适用、重要案例、实务要点、难点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解。

  1)深圳市亿玛XX科技有限公司、李某追收抽逃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4683号

  1)北京倍X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东X企业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2020)最高法执监97号

  2)富X投资有限公司、海融XX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6815号

  1)杨某、深圳市佳家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4455号

  2)永州市泰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新X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3592号

  1)艾某、何某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6122号

  法律名家讲堂系统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平台!平台上线多门法律课程,每周都有新课上线,每天都有免费直播。

相关阅读